节前“纪”语:春节廉洁提醒
2024-01-02 11:16:36          来源:清廉平江 | 编辑:李彬 |          浏览量:5585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过好节点的“考点”、年关的“廉关”,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记头顶的纪律之剑,守好心中的廉洁底线。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2.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

3.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4.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

5.严禁借调研、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超标准配备公车等违规行为。

7.严禁酒醉醉驾。

8.严禁组织或参与打牌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一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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